伊斯兰共和国议会议长穆罕默德-巴盖尔·加利巴夫在致马苏德·佩泽什基安的信中宣布,政府关于实施恐怖主义相关金融限制的条例有部分内容违反法律。加利巴夫表示,认定谁是“恐怖分子”的决定权只能由最高国家安全委员会掌握,政府不能将这一权力交给其下属工作组。
内阁此前通过了一项条例,设立国家工作组,负责审查可能导致个人、团体和组织被列入名单并冻结资产的案件。在最初的反对声出现后,政府修改了文本,使该工作组在最高国家安全委员会批准和领导下运作,但加利巴夫称,修改后的文本仍将部分决定权留给了工作组。根据政府法规审查机制,若争议部分未在法定期限内修正,将失去效力。
FATF问题与黑名单
这场争执是伊斯兰共和国回应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要求的努力的一部分。自2020年起,FATF一直将伊斯兰共和国列入高风险国家名单。FATF表示,德黑兰未执行其2016年接受的行动计划的大部分内容,其中一项悬而未决的要求是根据联合国安理会决议建立识别和冻结恐怖分子资产的有效机制。
2025年,伊斯兰共和国在附加广泛保留条件的情况下完成了加入《巴勒莫公约》和《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CFT)的程序,同时宣布由最高国家安全委员会决定谁是恐怖分子。今年6月,FATF称这些保留条件“过于宽泛”,并表示其国内执行尚不符合FATF标准。
一个政权,两种说法
加利巴夫的信表明,即使是政府与最高国家安全委员会协调起草的条例,也无法被政权中的强硬派接受;正是这些人担心,国际上对恐怖主义的定义有朝一日会涵盖伊斯兰革命卫队和伊斯兰共和国的代理人团体。这一分歧延续了佩泽什基安政府与伊斯兰革命卫队之间的公开裂痕,而此时美国的新制裁已使伊斯兰共和国的金融网络空前孤立。
伊斯兰共和国议会议长认为,认定“恐怖分子”的权力只属于最高国家安全委员会,而非政府。

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